窗口办理流程
1、登记机关应接收通过窗口提出办理本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按规定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2、登记机关将根据申请材料核对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是指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商事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4、登记机关作出决定,予以备案的,出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现场领取。不予备案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新版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这三条信息至关重要,如果发生了变化,请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并及时换发新营业执照。
如果是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等并未记载在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发生变化,就不用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了吗?当然不是,只是不用换新执照而已。
针对营业执照变更,下面几个变更点的说明就能够直观的感受变更营业执照,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变更内容:新名称
必备材料: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可用电子签名)
身份证件:法人身份证件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如果有使用的话)
未使用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的还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卡
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企业数字证书(可由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代替)、经办人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时使用,一般代理人员自己都有)
住所变更
变更内容:新地址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可用电子签名)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副本
未使用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的还需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企业数字证书(可由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代替)、经办人数字证书
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内容:法定代表人(需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可用电子签名)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副本
未使用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的还需要: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企业数字证书(可由原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代替)、经办人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