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2019年社保新政策,下降了多少

2019年社保新政策,下降了多少

发布时间:2019-04-02 18:26:42

2019社保费率新政策:社保费率下降有什么好处?

2019年,社保“降低基数“对个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专家说了实话

  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一下关于社保基数的那些事,2019年开始了新的社保改革,单位需要给公司缴纳社保,但是对于社保降低基数来说,究竟会对个人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带着疑问,专门咨询了专业的社保专家,专家给出了这样的答案,给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国家规定

  以前国家规定个人的缴费费率8%,上缴后进入社保局个人帐戶,企业的缴费费率20%进入社保局社会统筹,结束的两会,政府宣布为企业减负将以前20%费率降低到16%,个人缴费费率仍然是8%,如原来聘用一名劳动者,工资5000元,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其养老保险费1000/月,调整为16%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养老保险费为800/月,相比之前,一个月就减少了200

  第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分别承担费用,如果两者的费率都继续降低一年,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是好消息,劳动者在被迫失业期间,享受失业金的时候,主要和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和缴费的费率没有关系,所以少缴些当然是好事,只不过失业保险的费率非常低,大多省份个人负担的部分为缴费基数的0.2%-0.5%之间

  第三: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的核定由原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准,确定上下限,改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一方面减轻了企业和个人现在的负担,到手的工资也多一些了。  社保 

来源:南方财富网

降社保费率 为企业减负8000亿

大话财经人民日报海外版邱海峰

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为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部署,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具体配套措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一系列实招将能确保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让市场主体真正有获得感,为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提供有力支撑。

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表示,这次采取降费率的综合举措,尤其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可以降到16%,力度是比较大的。其目的在于切实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也有利于形成企业发展与社保体系建设的良性循环,增强社保制度的可持续性。

 

“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一次性降低4个百分点,预计将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8000亿元。”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对本报记者分析,此次降费率应该说是我国建立社保制度以来降幅最大的一次,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也是“稳就业”的重要举措,非常必要且意义重大,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倒逼机制,使养老金制度改革提速。

 

“降低社保费率也有利于社保征缴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杜绝过去缴费比例高但征缴难、减免随意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同时,还可以缩小省际间社保缴费的不均衡性,促进省际间企业公平竞争、职工待遇公平,为促进人才资源在省际间的合理布局和均衡流动发挥作用,也必然对企业的跨地域投资、用工和业务扩展起到有力的助推作用。

 

两大配套措施再释利好

为落实从5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等降低社保费率部署,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两项具体配套措施。

 

“在社保缴费基数方面,鉴于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此次以‘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取代‘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将显著降低缴费基数,企业会很大程度上从中受益。”郑秉文说。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认为,进一步规范社保费用的征收其实也是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定劳动成本公平负担的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因此,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方式,也是为了更合理、公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4月底。其中,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郑秉文指出,当前,我国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均存在一定的可降空间,此次政策的再次延长,对企业而言是又一利好。

 

企业和职工将共同受益

 

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这给企业和职工均吃了‘定心丸’,二者将共同受益。”郑秉文说。

 

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周长征认为,相关要求表明政府要真正让利,为企业减负,防止地方政府把优惠政策“左手给出,右手又收回”。

 

“从职工的角度来看,确保待遇不受影响的承诺将会起到很好的稳预期作用。”郑秉文表示。

 

郑功成表示,社保待遇会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波动呈现刚性增长,降费率不会影响到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权益和其他社保权益。

 

张纪南指出,经过反复测算,降低费率后基金总体上仍能够保证收大于支,而且我国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4.78万亿元、全国社保基金已有2万亿元左右的战略储备,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正常发放。

 

与此同时,郑秉文提醒,短期来看,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不会给养老金支付造成压力,但中长期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可能会面临压力。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提前研判,作出预案,增强社保基金可持续性。(记者 邱海峰)


免责声明:
本网站信息由网站用户提供,其内容和图片的真实性、合法性、版权由信息提供者负责,最终以政府部门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本网站信息凡涉及面积单位均为建筑面积,本网站不声明或保证内容之正确性和可靠性,租赁或购买该物业时,请谨慎核查。
郑重提示:
请您在签订合同之前,切勿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134-1874-5414 公司邮箱:505857069@qq.com
微信小程序
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