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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2020年

发布时间:2020-05-13 17:40:12

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来自深圳税务服务号

第一期: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纳税信用”系列音频课程第一期。今天向大家介绍的是我们如何进行“纳税信用评价”。这段音频录制于2020年5月12日,如有政策或流程更新,均以最新资讯为准。

     接下来,我们将从纳税信用评价的总流程、具体指标、结果应用及补评和复评如何办理四个方面来为大家进行解说。

(扫码下载观看课件)

什么是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是税务机关根据采集的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按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相关规定,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状况所进行的评价。信用评价的结果对大家的生产经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01 

纳税信用评价的总流程

一共分五步:

☑ 采集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 需要确定参评范围;

☑ 每年1月启动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

☑ 4月确定评价结果,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按分级分类原则,依法有序开放;

☑ 纳税信用评价的动态调整工作,包括补评、复评、信用修复等内容。

02 

纳税信用评价指标

1

A、B、M、C、D级

     纳税信用级别,是根据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来进行评定,依次分为A、B、C、D四级,另外从2018年开始新增了M级。90分以上为A级;70分以上不满90分为B级;40分以上不满70分为C级;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为D级。

2

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您将直接不具备评为A级纳税人资格。如果您有相关失信或违法行为,则将直接被评为D级纳税人。

     在没有直接判为D级的情况下,新设立企业或者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均适用M级纳税信用。

03 

纳税信用评价的结果应用

1

A级纳税人

     将进入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可以获得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即时办理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按需领用普通发票3种激励。

     连续3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激励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2

D级纳税人

     将进入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且由直接负责人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也将直接判为D级。

     D级别评价将会保留两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除此之外还将对您进行相关管理和惩戒措施。

04 

信用评价的补评和复评如何办理

01丨补评

     需要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补评,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现场提交申请,该申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02丨复评

     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12月31日前申请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复评。复评可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现场提交申请,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

     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我们一直在行动。以上就是本期的全部内容,结合内容,我们制作了课件,大家可以参看。

     下一期我们将重点介绍如何进行纳税信用修复。请大家继续关注“纳税信用”系列音频课程。深圳税务一直与您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