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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质转让平台

发布时间:2020-08-17 17:57:23

建筑工程资质转让平台

       建筑企业转让平台有很多,由于建筑行业相对比较特殊,但是大部平台覆盖区域率较小主要他们关注自己线下业务作为重点,而且只针对本公司员工与需求企业开放,对平台关键词优化推广做得不是很到位。指点网是个全国性开放网络平台,有自己的IT技术团队和网络优化专业团队,无论你是需求企业还行业中介公司都可以在指点网平台发信息推广,建议您可以在指点网注册发布你需求信,让更多人了解您的需求。 现在免费注册发布公司转让或收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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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收购或转让资质流程

一、资质获取主要工作及节点安排

1.尽调

尽调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工商

(2)银行

(3)税务

(4)资质业绩人员历史工程情况

2.评估

3.上会

4.工商股权变更、税务交接

5.重组分立

前期尽调、评估、上会、达成收购协议,前期工商、税务、重组材料在签完正式合同后可以同时进行,在上会过程中可以准备工商股权变

更的全套资料(工商、税务、重组材料对接)

前期变更流程

(1)剥离分立是将目标资质单独从目标公司分立出来,买家进行全资控股的方式获取资质

(2)分公司股权转让

(3)替换资质人员。

(4)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5)税务银行

(6)一个月内向住建部提出变更资质法人等资料。

股权变更7个工作日+税务交接20个工作日办结,领取工商全套资料,撤销银行结账申请书,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总流程保守估计大约

需要2个月左右)。在此期间和收购企业对接准备重组分立所需相关资料,(预定日期)提交重组资料,资质重组到收购企业后(重组分立

日期3个月内完成)

备注:其难点在于剥离这个步骤需要卖家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协助解决。如果转让的资质为国企,或者收购企业为国企,国企对于付款方式

和流程有严格要求。如果私企收购国企还会协助改制问题。

二、工商股权变更详解

此项业务不由建设部审核,是由工商注册所在地办理,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策文件规定办理此项业务

变更公司住所变

更法人股权税

税务交接

三、变更股权所需资料

1、公章 、执照正副本、 新的注册资本  

2、新股东的证明及出资比例  (后期需要股东签字或者盖章 )

3、原来股东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公章  原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后期需要股东、执行董事签字或者盖章 )

4、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手机号   固话   邮箱

备注:工商变更申请表,待到工商变更资料提交日起方可网上下载签字盖章

四、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政策

建市[2014]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文件核心内容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

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注册资本金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有关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按

照《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函[2005]375号)等要求办理。

备注:目前资质公司经调查后人员情况,业绩和其他条件,是否对于本次重组造成影响?

答复:因资质公司市政资质是新剥离也无经营过,不影响本次收购重组,重组对于资质公司无任何要求。

该文件核心内容是在重组时需要提供表格材料,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我部组织制定了《建

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是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文件的政策详细解读

实施意见(十二)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以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承继

原资质的企业应当同时申请重新核定,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市[2014]79号)有关规定办理。

五、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政策及所需资料清单如下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  

2.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3.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8. 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10. 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11. 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复印件

12.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复印件;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3. 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

备注:重组分立资质专业类别人员考核要求(收购方准备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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