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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能含有中国二字吗?

发布时间:2019-04-18 16:04:56

原标题:因节目含有“中国”二字,注册商标无法成功,田明代表呼吁加强原创电视品牌保护 

  “我们有一批自主原创的优质本土节目品牌,但在品牌保护领域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在昨天举行的市领导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专题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田明呼吁,对中国本土的原创电视品牌给予政策保护,尽快建立起一套强有力的措施保护我国电视文化品牌和创意内容。

   “由于对品牌问题不了解、不重视,吃亏上当、蒙受损失的经验教训实在不少。”在田明看来,中国本土电视文化品牌保护需要借鉴过往民族实业和文化品牌被侵吞先例。 

  创立于1992年的“小护士”品牌,曾一度是国内第三大护肤品牌,但在2003年底被法国欧莱雅收购之后,品牌被打压,到如今几乎销声匿迹。类似命运的还有更早创建的洗涤品牌“活力28”,也在被德国投资方收购后并入本国同类产品生产线,品牌最终走向灭亡。在传统文化领域,这样的例子也不罕见。中药本来是我国传统国粹,但是目前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中国几乎没有。日本在中国六神丸的基础上开发出救心丸,年销售额达上亿美元;韩国在中国牛黄清心丸的基础上开发出牛黄清心液,其年产值也达7000万美元。

   放眼海外,对文化品牌保护不力的惨痛教训也有先例。大名鼎鼎的游戏俄罗斯方块,并没有为他诞生的国度俄罗斯带来过与它的实际品牌价值相符的收益。甚至这个游戏的发明者,从他1984年写下代码,至游戏风靡全球的十几年间,都与这款游戏的销售、研发、分成毫无关系。最后还是得益于他人赠送的股票,才得以享受到自己当年智慧的成果。

   反观如今中国本土的电视文化品牌,自主创新已经渐入佳境,原创领域生机勃勃,然而所面临的国际竞争形势却更加险恶。田明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各地电视媒体打造的诸多电视节目品牌,几乎从未得到有效的品牌保护。比如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东方卫视《急诊室的故事》等大量品牌节目都没有主动申请注册商标。

   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国有电视品牌的保护也处于真空状态,在知识产权法律和工商法规等领域都缺少对电视节目品牌的有针对性的保护政策,且电视节目品牌的注册申请也有重重障碍。类似于像中央电视台《中国诗词大会》、东方卫视《中国梦之声》、湖南卫视《中国最强音》这样的电视节目品牌,如果要申请注册商标,因节目品牌含有“中国”二字,一律无法获得成功。田明认为,为了避免重蹈覆辙,这就更需要有政策法规的保护,让弘扬中国价值观、传递中国梦的本土电视节目,能够抵御境外资本和意识形态的侵略。

   由于这些品牌保护领域政策法规的缺失,已出现了诸多问题。例如2016年,江苏卫视打造了五年之久的品牌节目《非诚勿扰》,被一家私人婚庆公司的经营者起诉名称侵权,并且二审败诉,不得不临时更改节目名称。又如浙江卫视在制作自主原创节目时,却突然被禁止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一品牌名称。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曾制作过四季节目,已经在海内外华人聚集地区造成足够强的影响力。但海外公司利用我国目前的法规盲区,宣称《中国好声音》这五个中文字的品牌系荷兰公司所有,将该品牌的巨大社会影响力夺走。 

  “借鉴欧美国家对文化产业品牌的保护手段,保护本土文化产业品牌已经势在必行。”田明认为,发达国家无不高度保护和强化本国的影视文化品牌与知识产权。以美国为例,仅为了保护“米老鼠”这一形象品牌,美国政府就多次修改版权法、延长版权保护期,对保护民族品牌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他建议,文广、工商部门率先出台管理、注册办法,保护国有电视文化品牌。比如明确所有广播电视节目播出机构播出的节目名称和品牌都属于所在机构,外资和其他组织、个人不得拥有。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选稿:付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