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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的法律规范和政策

发布时间:2019-03-05 10:28:30

因特网一贯以信息自由著称,据此有人认为实施有关因持网的立法会限制网络的发展,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围特网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如同现实世界一样,没有绝对的自由,如果网络失去规则,那么自由也就无从说起,这一点已经被无数的事实所证明。最近.针对网上日益猖狈的不法行为,许多国家都已经着手加强网上立法和打击不法行为的力度,我国也在加强这方面的工作,这样才能够给广大网民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空间。日常生活中人们与因特网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因特网技术的发展,大量的信息在因特网上进行传播.不可避免地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这种侵犯将由于因持网比其他媒体更有广泛的影响而加重侵权的严重程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人可以不上网,但是他的合法权益被他人通过因特网侵权却是合可能的。因此,加强与因持网相关的立法建设对于全体国民都是非常重要的。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我国在《刑法》中已经制定了一些有关惩治计算机犯罪方面的条款.比如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条款同样适用于网上犯罪,这就使得惩治利用计算机进行网络犯罪的行为有了法律依据。

  由于因特网引起的诉讼纠纷,也引起了法学界和网络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虽然关于此类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仍有争议,但是实际生活中已经发生了此类诉讼,比如“恒升公司诉王洪案”以及“瑞得在线诉东方公司主页侵权案”等。对于上述两案,如何使用地域管辖的规定来确定由何地人民法院受理,尽管目前法律上规定的尚不具体,但人民法院均已受理井将开庭审理的事实,使人们相信通过一系列的审判活动,法律将给人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在网络营销方面,虽然计算机专家从各个角度开发了许多网上交易安全的技术保障措施,但仍难以完全保障电子商务的交易安全,众多商家和消费者仍然对在网络上大量进行商业活动心存疑虑。合同的执行、赔偿、个人隐私、资金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及其他可能出现的问题使得商家和消费者裹足不前。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法律保障措施必不可少。目前,各国政府正在加大法律调整的研究力皮,纷纷出台各种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营销行为,以求网络营销的安全得到可靠保证。发展网络营销需要建设、完善法律环境,必须对新的市场规则、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各主体的行为规则,以及合同、发票、税单等凭证,具有法律规范作依据,做到有法可依。目前,在网络营销方面,须解决以下有关的法律和政策问题。

  一是解决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税单,以及电子证书、电子签名和电子凭证的合法性问题。   

  二是解决网络营销法律纠纷处理问题。目前国内统一的《合同法》中,巳承认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一样具有合法性,亦即可证明买卖成立,但不能解决合同纠纷(如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问题。要解决此问题有两条出路:到法院起诉(要有法律依据)或通过仲裁解决(要制定协议)。如北京市在启动首都电子商务工程试点工作时,拟通过北京仲裁委员会,利用首都电子商城会员制的组织形式,制定大家公认的仲裁条例,或由合同双方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在处理法律纠纷中发挥仲裁作用。目前与互联网贸易相关的法律已经不是空白了,根据新颁布的合同法规定:“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可以作为订立合同的书面形式,这就为规范和保护网上贸易提供了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报道,火车票网上订票者多,取票者少,80%的网上订票者不取车票,影了铁路售票工作。根据最新颁布的合同法的规定,这种网上订票不取票的行为将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另外,只有建立了网上结算体系,才能够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络营销,而所有这些体系的建立均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来保护。

  三是落实减免税费的优惠政策,促进网络营销顺利发展。在网络营销开始阶段,一般交易量小,成本高,此时落实减免税费优惠政策,有利于推动网络营销的开展。减免税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国税、地税,减免费用包括通信费用、银行手续费或其他部门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