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代理经营许可证费用,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二)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规定的低限额;
(三)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四)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金要求】其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股东要求】自然人股东或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保险经纪机构自然人股东个人简历表》
1、需同时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近三年的个人信 用报告以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受过法律、行政法规处罚,须另附材料说明具体情况;
2、有保险从业经历的,还必须提供保险从业 经历的诚信证明;
3、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并递交保险公司知情回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 或者管理人员投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并递交书面同意证明);
4、反洗钱声明书
5、出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