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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如何扣除?

发布时间:2020-01-19 16:22:59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如何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问: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住房租金如何扣除?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提醒纳税人:要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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