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苏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整治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使用过期药品等问题作为 “铁拳” 行动重点任务,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
一、张家港市容丽妍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后对该门诊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注射液药品超过有效期限。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使用过期药品以及通过虚增交易次数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张家港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药品,并处以 3 万元罚款。
二、常熟市健而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常熟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使用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麻舒痛乳膏药品,且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常熟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药品,并罚款 5 万元。
三、太仓市美汇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展开调查,发现其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此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 6 万元罚款。
四、昆山市清颜秀医疗美容门诊部
昆山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门诊部未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温度对医疗器械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复合溶液进行冷藏贮存。这一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昆山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并处以 1 万元罚款。
五、相城区苏州奥拉克医疗整形美容有限公司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通过虚构交易记录,虚假宣传医美服务项目实际成交数量。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相城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罚款 1 万元。
六、姑苏区苏州芳华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假冒专利证书、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使用过期药品。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药品和化妆品,罚款 19 万元。
七、苏州高新区瑞希美臣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经营无标签化妆品、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药品和化妆品,罚款 7.5 万元。
八、苏州工业园区妘芮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在经营过程中使用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以及未落实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罚款 5 千元。
通过这些案例,苏州市场监管部门向医疗美容行业传递了明确信号,将持续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