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公开通报一起医用耗材商业贿赂典型案例,上海某科贸商行及其实际控制人马某为推销进口支架、球囊等心血管耗材,向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3 名核心医护管理人员持续输送回扣 1403.33 万元,其中每条进口支架回扣高达 5000 元,涉案金额之大、利益链条之清晰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目前该案已由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事企业与个人均受到法律严惩。
腐败链条:现金回扣按 “条” 结算,三年输送千万利益
法院审理查明,2013 年至 2020 年期间,上海某科贸商行实际控制人马某为推动其代理的进口支架、球囊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的销售,与该院副院长李某军、东院区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达成明确利益约定:每条进口支架回扣 5000 元,球囊单价 4000 元以上回扣 1000 元,单价低于 4000 元回扣 800 元。
作案过程中,马某以现金形式每两三个月结算一次回扣,将钱款装入牛皮纸文件袋或档案袋,面额均为 100 元纸币,累计行贿金额达 1403.33 万元。其中,副院长李某军收受 674.34 万元,心血管内二科主任吴某利收受 662.55 万元,心血管内一科主任王某乙收受 66.44 万元。受贿款项部分被用于个人日常开销、购买保险与理财,部分由科室主任按比例分配给科室医生,形成 “全院领导 - 科室主任 - 一线医生” 的利益共同体。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发生时,心脏支架市场价格普遍在 1.3 万元左右,5000 元的回扣占比接近 40%,这部分成本最终通过虚高定价转嫁给患者与医保基金。有患者案例显示,本适合使用 8000 元国产支架的患者,被医生推荐 1.5 万元的进口支架,医保报销 5000 元后个人多支付 2000 元,相当于医保与患者共同为回扣 “埋单”。
司法判决:企业罚金 30 万,主犯获刑一年十个月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海某科贸商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且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马某作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对行贿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亦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被告单位及马某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上海某科贸商行犯单位行贿罪,单处罚金 30 万元(已缴纳);马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20 万元(已缴纳);马某退缴的违法所得 200.28 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判决生效后,国家医保局明确将涉事企业纳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斩断其市场参与渠道。
承办法官指出,医用耗材回扣本质是 “买断处方权”,导致医疗资源配置偏离临床需求,既推高了医疗费用,又侵害了医保基金安全,对这类民生领域腐败必须依法严惩。

监管升级:集采挤压价格水分,全链条封堵腐败漏洞
该案曝光背后,是我国医用耗材领域监管体系的持续完善。国家医保局表示,此类案件正是 2020 年国家启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重要背景。2020 年末,首批国家组织心脏支架集采将产品均价从 1.3 万元降至 700 元左右,2021 年 12 省际联盟药物球囊集采平均降幅达 70%,通过 “以量换价” 大幅挤压回扣空间。
针对集采后可能出现的隐蔽腐败行为,多部门已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中纪委明确紧盯医院 “关键少数” 与高值耗材采购等重点环节,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医保部门则升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行贿企业实施分级惩戒,情节严重者将被终身禁止参与采购。
在医院端,多地推行 “耗材使用阳光化” 管理,医生开具的每类耗材均录入系统,使用量与采购价实时公开,若进口耗材使用比例异常高于同行将被重点核查。同时,规范耗材采购流程,由院方统一招标,杜绝医生直接指定品牌的权力寻租空间。
行业反思:疏堵结合守护民生底线
首都医科大学医保研究专家仲崇明表示,遏制医用耗材腐败需 “疏堵结合”:一方面要扩大集采覆盖范围,目前第六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采已涵盖药物涂层球囊等品类,未来需进一步摸查未集采品种的风险隐患;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合规治理,推动医药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杜绝商业贿赂。
国家医保局强调,医疗领域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此次案例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震慑,也是向社会传递 “零容忍” 信号。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阳光采购机制,让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区间,确保降价红利真正惠及患者,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