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租赁权挂网公告
一、项目基础信息
(一)项目名称: 建科商服中心45栋7层704室房产租赁权
(二)出租底价:人民币 34034.00 元
(三)信息披露首日: 2026 年 8 月 26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 年 8 月 28 日
(四)资产概述:
1.项目挂网价格:人民币 34034.00 元
2.项目概述:
序号:1
坐落:南昌县东新乡河洲路398号建科商服中心45栋
房号:704室
所在楼层/总楼层:7/25
建筑面积(㎡):66.53
租赁年限(年):5
租金单价(元/㎡/月):8.39
租金涨幅:租金每2年递增2%
租金总价(元):34034.00
保证金(元):6807.00
装修期(月):1
免租期(月):6
3.租金支付方式:该项目标的房产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支付租金
4.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无
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竞买人须在申请前仔细阅读《挂网公告》及项目附件中所有内容;
2.挂网项目标的按实际现状转让。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
报名竞买,须按产权方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竞买人本人(或本单位,下同)在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南昌城南支行,账号:64100078801000000038)。
竞买本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本项目标的相关信息。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1)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产权方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2)竞买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开户名为“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对入账到非“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无息退付。
(三)报名提示:
1.意向竞买人请登录南昌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报名(网址:http://www.ncxct.cn/about.html)。
2.报名、竞价具体事项和要求,请竞买人务必详细查阅文档、具体项目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交易要求。
(四)参与竞价,请按时到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1329号锦拓大厦六楼。
(五)竞价交易时间: 2026 年 8 月31日星期 一上午 9:30 。
(六)联系方式:
产权方: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邵伟
联系电话:15179101879
三、受让方资格要求
(一)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以报名申请此项目标的。
(二)竞买资格:
1.竞买资格是竞买人发送报价的前提条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以在竞价开始后参与现场竞价、现场报价。
2.竞买资格的取得方式为:
竞买人报名后,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并在确认保证金按要求到账后,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予确认其取得竞买资格,否则竞买人无法获取竞买资格;
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未按时到场现场报价,视为放弃购买。
四、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应在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并仔细阅读合同样本,产权人对竞买人实施的尽职调查和合同条款解释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二)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
(三)竞买人申请报名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对项目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产权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四)承租人须在成交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南昌县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向转让方账户一次性付清 3 个月租金价款、 1 个月租赁押金,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约定支付各项款项者(租金价款、租赁押金)视为违约,转让方可以对其报名保证金或定金不予返还,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另行处置本标的,因承租人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报名保证金或定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仍有权追偿,后续承租人还须在上一年租期届满之前向转让方指定账户缴清下一年租金价款。
(五)租赁具体起止日以租赁房屋交付日为准进行推算。本次招租的各标的房屋,由出租方负责在承租人按挂网约定交清所有款项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以现状交付出租房屋予承租人。交付时间不计入租期。
(六)本次招租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但不得经营有污染、违法违禁及影响本单位形象的商业项目。
(七)租赁期限内,发生的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网络费、燃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八)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关于交易方式的约定:
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以正向多次报价的方式进行。
1.起始价格、加价幅度每次200元,自由报价。
2.项目开始竞价后进入自由报价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当前有效报价。最后的有效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格和保留价(若有)时确认成交,竞价结束。
3.如只有1名竞买人报名并报价,竞价行为同样生效。
(二)关于保证金的处置方式:
1.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1)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按退付流程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款。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产权人支付完相应款项,由产权人按退付流程 15 个工作日办理无息退款。
2.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产权人可以认定竞买人违约,其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因该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交易当事方的损失,违约方仍需承担不足部分:
(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填写或提供虚假交易文件,导致其不具备受让资格或交易无效的;
(3)竞买人报价后反悔,要求撤销报价的;
(4)竞买人被确定为竞得人后,放弃受让的;
(5)竞买人在竞得标的后改变受让人的;
(6)竞买人竞得标的后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按交易文件条款要求与产权人签订并履行交易合同的;
(7)竞买人竞得标的后,不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8)采用非法手段扰乱竞价秩序,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9)竞买人的其他不诚信、不以达成或履行合同为目的等非善意行为。
(10)按法律法规规定属违约的其他情形。
竞得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合同义务,在按违约处理的同时,产权人有权单方解除达成的交易合同,并另行转让标的。因再行转让导致的交易价格损失,违约的竞得人负有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