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微信朋友圈发布医美广告的处罚案例,以下是一些典型情况:
案例一
案情概述:
沈阳某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包含了利用手术患者做广告代言人、利用患者术前术后效果对比做推荐和证明的内容。
处罚结果: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二
案情概述:
某企业员工为提高销售,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了公司“鱼子酱系列产品”的产品广告。广告页面上标注有“淡斑”“消炎”“亮白”等功效。市场监管局查证后,发现有关“淡斑”“亮白”的功效属于虚假宣称,该系列产品并无相关功效;同时,广告中还使用了“消炎”的医疗用语用于普通化妆品的宣传,违反了相关法律。
处罚结果:
虽然广告由该员工自主发布,并未收取广告费用,并主动改正删除了相关内容,提供了整改报告,但最终还是被处罚款10万元整。
案例三
案情概述:
某医美机构现场咨询师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未经审批的医美广告,包括患者形象证明和患者形象对比等内容。这些行为违反了医美广告的相关规定。
处罚结果:
由于该员工发布的内容属于违规内容,因此医美机构受到了监管处罚。具体的罚款金额可能因案情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但此案例表明了朋友圈发布医美广告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案例四(虚构)
假设某企业员工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关于某医美项目的广告,广告中夸大了项目的效果,并使用了绝对化的用语进行宣传。
可能的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可能会认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如第二十八条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能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这些案例表明,企业员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医美广告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夸大其词或进行虚假宣传。同时,企业也应该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员工在发布广告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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