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日起,全国多地将同步实施一批药品监管新规,涵盖药品追溯、处方管理、停业恢复流程及行政处理措施等多个领域。这些政策将对药店的采购、库存、销售及合规管理提出更高要求,行业洗牌加速。
京津鲁推进药品全品种扫码追溯,未赋码药品将退出市场
北京、天津、山东三地明确要求药品经营环节实现全品种扫码追溯。根据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北京市药品经营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自11月1日起,未赋码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不得进入流通环节;天津市进一步规定,未赋码药品不得验收入库,并要求企业于10月底前完成库存清理。山东省则采取分步实施策略:2025年11月1日起,批发企业及连锁门店率先实现扫码追溯;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在售药品需完成出入库扫码及数据上传。
业内人士指出,全品种追溯体系将倒逼药店优化采购验收流程,提前清理未赋码库存,否则可能面临无药可售的困境。
湖北全面推行电子处方,纸质处方退出医保结算
湖北省医保局发布通知,自11月1日起,使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必须通过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流转,纸质处方不再被接受。此前,该省已对“双通道”药品、门诊慢特病用药分阶段实施电子处方要求。此次新规覆盖所有医保报销药品,意味着全省药店需升级系统以对接电子处方平台,并严格审核处方合规性,避免因流程疏漏引发结算纠纷。
宁夏规范药店停业与复业流程,违规操作或担刑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出台《药品经营企业长期停业和恢复经营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药店连续停业超6个月需提前向监管部门报备,并妥善处理库存药品;恢复经营前须通过现场检查,确保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未报备擅自停业的企业将被视为正常经营,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面临严惩。
专家提醒,药店停业涉及药品管理、医保定点、员工权益等多重责任,随意“关张”或“重启”可能引发行政处罚、民事纠纷甚至刑事责任。

江西新增四项非处罚措施,GSP自查成常态
江西省药监局发布《药品经营检查后行政处理措施暂行规定》,针对违反GSP但未达处罚标准的企业,推出限期整改、告诫约谈、暂停销售等四项措施。例如,存在严重偏离GSP要求的企业将被暂停销售,同时可能接受告诫或约谈。
建议省内药店建立常态化GSP自查机制,通过内部审核提前规避风险,防止因流程漏洞触发行政干预。
行业变革加速,合规成药店生存底线
随着全国多地新规落地,药店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从追溯码管理到电子处方流转,从停业复业规范到柔性行政措施,监管政策不断收紧,要求企业将合规管理贯穿经营全链条。
业内分析,未来药店需在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建立动态适应机制,及时跟进政策变化,否则可能在行业洗牌中被淘汰。唯有坚守合规底线,才能在变革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