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说明书管理是国家药监局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218号(医疗卫生类098号)提案答复的函》,对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药说明书的提案》进行了答复。该答复函中强调,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相关规定施行之日满3年后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家药监局已发布过规定——今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要求持有人应当加强对药品